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4-03-28 来源:鹤岗市绥滨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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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156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名称 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址 绥滨县境内的东部地区,工程沿线穿越绥滨县绥滨镇、绥东镇、连生乡和二九〇农场
建设单位 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途径二九零农场一队、东方村、红生村,与红生村西侧离开旧路开新线至新兴村东侧回到旧路,经东胜村、六里村、陈大村、绥东镇,于绥东镇西侧500m离开旧路向南开新线,自兴安村南侧经过后向西南,于望江村、凤鸣村之间穿过,向南至吉礼村西侧800m处上旧路,经吉成村、吉福村、大同村,项目终于大同村村道与国道丹阿公路绥滨至名山段绥滨连接线交叉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声环境
施工期的噪声控制可从声源、传播途径、接收者防护、以及控制施工时间等方面来考虑。
二、水环境
(1)路基施工

严禁将含有害物质的筑路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堆放于民用水井、河流、沟渠等附近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必要时设围栏,并设有蓬盖,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和土壤。禁止直接向水体倾倒废水、废料、废弃土石方、垃圾及其它固体废物。
设置必要的临时排水沟,疏导施工废水。施工中的工程废水设沉淀池沉淀后重复利用。
在有雨水及路面径流处开挖路基时,应设置临时沉淀池,使泥沙沉淀。在沉淀池出水的一侧设土工布围栏,再次拦截泥沙。当路基建成,过水涵洞铺设完毕后,推平沉淀池。施工临时道路必须排水顺畅,防止暴雨时将大量泥砂带入地表水体。
表土临时堆放前,应做好截、排水工程,在场地周边布设截、排水沟,通过急流槽接消力池兼沉淀池,周边汇水经沉淀后排入自然沟道,不仅能避免水土流失,也能防止对地表水造成污染。
施工机械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因机械维修、维护产生的少量残油全部分类回收并存储,可集中出售给有关废油回收企业。
施工结束后全面统计公路沿线所有废弃物,特别是废沥青、化学物品等,不得就地倾倒或堆放,应及时清运弃于指定消纳地点或按有关规定处置。

(2)桥梁施工

桥梁施工期须加强管理,禁止生活垃圾和油污染物进入水体或洒落入渠道或者排干。桥梁下部构造及防护基础工程的实施避开雨季,从基坑开挖的钻渣应运至陆上处置,禁止随意弃于渠道或者排干及其周边。在桥梁施工区开挖沉淀池,将钻渣及泥浆排入沉淀池沉淀后晾晒,沉淀池大小根据具体桥墩钻孔工程量确定,晾晒后的钻渣能利用的尽量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指定场所,严禁直接排入渠道或者排干水体。桥梁施工结束后将渠道恢复原貌,防止渠道或者排干变形或造成新的冲刷。
渠道或者排干架桥工程工序主要包括临时输水工程的修建、基坑开挖、地基处理、混凝土浇筑、桥面铺设、临时输水工程的拆除等工艺。墩台基础一般采用钻孔桩,桥墩一般采用柱式墩。跨越渠道桥墩下部结构施工主要采用袋装沙土工布防渗围堰沉井施工工艺,基坑开挖应避免长时间暴露,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做好雨水或山洪的截流及疏导工作。根据渠道或者排干运行特点,桥梁基础施工尽量避开灌溉期和排水期,桥梁施工中产生的弃渣及时运出,合理利用,使其不影响渠道或者排干运行;浇筑时混凝土拌料场集中布设;临时防护工程拆除后,及时清理现场,回填、整平、压实。
桥梁临时工程场地根据需要做硬化处理,场地设置为中心高、四周低,设置不小于1.5%的坡度,在场地四周设置导流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搅拌机物料混合,不外排。
本工程以桥梁形式跨越凤鸣排干等渠道或者排干的路段,桥梁施工过程中,无涉水工程,桥墩桩基施工时主要采用袋装沙土工布防渗围堰施工工艺,可以有效防止施工引起的水质污染。施工期禁止向沿线渠道或者排干水体排放污水。

(3)施工场地废水

禁止在松花江及堤防内200m范围内设置料场和废物堆放场等,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松花江和周边渠道或者排干集中分布地段。
生活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生活污水禁止向地表水体排放,在新建的施工营地设置防渗厕所,就餐与洗涤集中管理,并分别配置化粪池(30m3/处),上清液用于农灌,底泥定期清掏沤肥。
生产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混凝土拌合及养护废水
沿线桥梁预制场和拌合站等施工场地产生混凝土拌合及养护废水,在梁场制梁区域四周设施收集槽用于收集养护水和冲刷雨水,收集的废水到预制场处设置的沉淀池,经处理后洒水降尘。
——机修点含油废水
机械维修和车辆冲洗产生的废水通过对机械维修点含油废水集中收集,经施工驻地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冲洗或洒水降尘。
三、环境空气

(1)沥青烟

本项目设拌和站,均已避开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点,沥青拌和站选在距离居民区300m外。
路面铺设采取全封闭沥青摊铺车进行作业,在沥青的熔化过程中,注意控制熔化温度,以免产生过多的有害气体。
要求沥青摊铺作业机械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除尘装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应要求,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的无组织排放存在。

(2)防尘措施

拌和站的选址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均已避开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点,本项目拌和站选在距离居民区1000m外的下风向处。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为减缓对局部环境空气的影响,应将拌和站设备全部封闭,同时在水泥投料口可以增设水雾喷射管压制粉尘,在料场中可以在顶部加装喷淋装置,料场口也可以加装自动高压水幕装置,防止粉尘外溢。
粉状筑路材料的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点的下风向300m外,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堆放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必要时设置围栏,并定时洒水防止扬尘,遇恶劣天气加盖毡布。
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运输泥土及施工材料的车辆应配置防散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防止被大风吹起,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必须加盖毡布,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路线与时间,尽量减少对敏感区的影响。
对于易散失材料的堆放加强管理,在其四周设置挡风墙(网),并合理安排堆垛位置,必要时在堆垛表面掺和外加剂或喷洒润滑剂以使材料稳定,减少可能的起尘量。
对临时堆土场等临时占地采取严格处理措施,防止生成新尘源。
施工车辆必须定期检查,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减少车辆在行驶中沿途散落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料。
对施工、运输道路表面采取硬化措施,或采取洒水等方法处理。另外,施工便道应充分利用现有的黑色路面以及铺设石屑、碎石路面,控制机动车轮碾压的影响,从根本上减少扬尘的污染。
在施工工地出口附近经常会有较多的建筑废料洒落并造成污染,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干净。
施工人员炊事及取暖设备建议使用自带的燃油、液化气等清洁能源,严禁采伐当地植被。
四、固体废物
为减少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本项目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施工单位分类处置生活垃圾,尽可能回收容器、纸张等至废品回收站,餐厨垃圾进入环保厕所处置,剩余无法利用的生活垃圾暂存在施工驻地处垃圾收集点,定期拉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2)建筑垃圾中铁制品等可回收建筑垃圾由废品收购单位收购,占用房屋等拆迁工程的建筑垃圾等无法利用的混凝土块、砖混块及弃方运输至市政指定堆放处处置。
(3)施工过程中机械产生的废机油、沥青搅拌站油层废料及隔油池底泥等危险废物在施工驻地处设置规范的暂时防渗储存容器,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暂存容器的场地进行防渗处理,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场地标明危险废物种类并设置标志牌。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应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批复意见 同意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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